各市州科技局、各有关单位:
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07〕7号),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》(川办发〔2008〕23号),启动实施全省服务业统计监测。根据《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》,由省科技厅负责研究与试验发展、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的统计调查,并核定了调查清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表内容
1、《服务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》(本年三季度和以后各年度填报,见附件1);
2、《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》或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政状况表》(本年三、四季度填报,以后每年季度及年度填报,见附件2)。
二、2008年工作进度安排
第一阶段 三季度报表
1、8月20日—9月10日,布置培训;
2、9月10日—9月20日,各基层调查单位填报1-8月数据,在9月20日前将报表报送市州科技局或省科技厅;
3、9月20日—9月25日,市州科技局审核录入,在9月25日前将报表及其电子数据报送省科技厅;
4、9月25日—9月30日,省科技厅审核汇总,报送省统计局。
第二阶段 四季度报表
1、11月20日—12月15日,各限额以上单位填报1-11月数据,在12月15日前将报表报送市州科技局或省科技厅;
2、12月15日—12月20日,市州科技局审核录入,在20日前将报表报送省科技厅;
3、9月25日—9月30日,省科技厅审核汇总,报送省统计局。
三、培训安排
时间:2008年8月28日上午9:00,会期半天
地点:成都市学道街39号 省科技厅一楼会议室
参加人员:相关市州科技局统计人员,基层调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
请各单位确定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,并派人准时参加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 楠 省科技厅统计办 028-86673709
陈百平 省科技统计中心 028-85221835
通讯地址:成都市学道街39号省科技厅统计办(610016)
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515室(610041)
E-mail:wangnan@scsti.ac.cn
各市州科技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领导和协调安排,并将服务业统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,切实保障服务业统计监测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各有关单位应遵守相关统计法律法规,认真、如实填报数据,为准确反映我省服务业发展现状奠定基础。
附件1:服务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
附件2: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